上述“规定性动作”看起来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但有时问题就偏偏出在没有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性动作”做。
武威此次“公选”之所以后来没有在强大的社会舆论攻势面前“覆舟”,一个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他们极其严格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规定动作”。
然而,按照“规定性动作”做,并非绝对的不出漏洞,关键还需要步步把控,一以贯之。特别是那些直接参加评考和面试的“执法者”、评审人员,及差额推荐的投票者,他们的责任心、公信力及水平与能力,更是关键之关键。武威“公选”领导小组充分考虑到这些环节上可能出现的问题,除了在“公选”过程中每进行一道程序时事先都要把相关人员集中起来培训和提出要求外,在选取这类“考官”时,都反复、严格地经过筛选调整,直到拿出最佳人选为止。而且在挑选一些人为主观判断较多的考试程序如“面试”测评环节的“考官”时,为防止可能出现的问题,还设置了“时间差”——参加面试的“考官”,本人事先都不知道,“公选”办公室一旦通知其担任面试“考官”后,他便不可以再同外界有任何联系。